套房可以貸款嗎?套房貸款常見問題總整理_ 住宅補貼 …

7 11 月 by www.securitysp.com.tw

套房可以貸款嗎?套房貸款常見問題總整理_ 住宅補貼 …

我們在購買房屋時除了準備頭期款,其餘款項可能得仰賴銀行貸款,才能補足資金;然而要以房屋作為資產抵押轉換為現金,就必須依靠房屋二胎貸款才能達成目標。究竟房屋二胎是什麼?以下是我們詳細的介紹。

房屋二胎又可稱為二胎房貸、二順位房貸,當房屋先前已向銀行或其他貸款機構申請貸款後,用同一棟房屋再次向別家機構申請貸款,就是房屋二胎,抵押權設定會有第一順位、第二順位的債權人。由於二胎房貸風險較高,因此提供房屋二胎的銀行不多,條件、方案內容也較為嚴格,建議有資金需求的人可透過民間辦理。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資格,你也可以輕鬆申請房屋二胎:
1.年滿20~85歲之國民
2.正常工作滿3個月且有穩定收入,無薪轉證明亦可
3.名下房屋仍有殘值,持分也可辦理

準備文件

在申請房屋二胎之前,可先備妥以下文件:
1.身分證
2.收入證明
3.在職證明
4.戶籍謄本
5.土地建物謄本
6.房貸最近一年繳款明細

申辦流程

二胎房貸申請流程不困難,只有以下5個步驟:
1.申請:填寫線上表單、持相關文件供我們評估。
2.審核:針對申貸人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二胎房貸試算,並與申貸人報告核貸金額、每月月付金與利息。
3.對保:申貸人同意上述金額與利息後,就會進行對保手續並簽訂契約。
4.設定:與申貸人共同至地政事務所申請抵押權移轉登記與設定。
5.撥款:待設定完成後,最快可於當日內將貸款金額匯入你指定的帳戶。

不可否認的,申請民間二胎房貸風險確實較高,這是因為坊間有許多非法業者混雜其中,使申貸人誤入高利貸陷阱,提醒你可用以下方式確認:
1.是否為合法立案的民間貸款公司
2.貸款利息是否超過行情範圍
3.是否額外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4.雙方是否約定時間當面對保
5.是否有實體店面經營

多數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卻因收入條件與信用狀況不佳遭拒貸,想找民間貸款卻又害怕遇到高利貸業者而存有疑慮,其實只要找有一定口碑的合法業者就不必擔心。辦理二胎房貸歡迎來找我們,我們不僅是合法立案的民間貸款業者,也會是你最強而有力的靠山!

常見問題

◎如何避免房屋二胎詐騙?
建議您以有實體店面、月利率合理、不事先收取手續費、重要證件正本的貸款公司為主,就能有效避免非法機構。

◎房屋二胎詐騙事件頻傳,如何分辨合法的民間貸款機構?
其實選擇政府立案的民間貸款公司,就能避免陷入詐騙陷阱,提供以下4項分辨的標準:
1.實體店面經營才有保障
2.貸款利率在法定範圍內
3.事前不收取不合理費用
4.借貸雙方當面對保簽約

延伸閱讀

法律小常識

住宅法-總則

●住宅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住宅政策與全國性住宅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全國性住宅計畫之財務規劃。(三)直轄市、縣(市)住宅業務之補助、督導及協助辦理。(四)全國性住宅相關資訊之蒐集、分析及公布。(五)住宅政策、補貼、市場、品質與其他相關制度之建立及研究。(六)基本居住水準之訂定。(七)社會住宅之興辦。(八)其他相關事項。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轄區內住宅施政目標之訂定。(二)轄區內住宅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三)轄區內住宅計畫之財務規劃。(四)住宅補貼案件之受理、核定及查核。(五)地區性住宅相關資訊之蒐集、分析及公布。(六)轄區內住宅補貼、市場供需與品質狀況及其他相關之調查。(七)社會住宅之興辦。(八)其他相關事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配合政策需要興辦社會住宅,並準用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需要,會同主管機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

●為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健全住宅市場,提升居住品質,使全體國民居住於適宜之住宅且享有尊嚴之居住環境,特制定本法。

住宅法-住宅補貼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接受自建、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或承租住宅租金補貼者家庭成員擁有住宅狀況。接受住宅補貼者有下列情事之一時,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停止補貼,並追繳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接受之補貼或重複接受之住宅補貼:一、接受貸款利息補貼者家庭成員擁有二戶以上住宅、接受租金補貼者家庭成員擁有住宅。二、申報資料有虛偽情事。三、重複接受二種以上住宅補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辦理第一項查核業務,應於核定自建、自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後,將受補貼者之相關資料予以建檔。

●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予依住宅法規定接受主管機關租金補貼或其他機關辦理之各項租金補貼者,於住宅出租期間所獲租金收入,免納綜合所得稅。但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前項免納綜合所得稅規定,實施年限為五年,其年限屆期前半年,行政院得視情況延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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